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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屏東餿水油事件」為什麼處理得荒腔走板呢?

【作者:賴志宏 博士   出處:Kris專案管理學院   日期:2014/10/7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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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當初縣政府的稽查人員在接獲檢舉時,因為錯誤的把事件認定為單純的“環境汙染問題”,所以他們在初步判斷時,認為這個問題並不嚴重,同時衝擊性也不高,因此,沒有任何處理的急迫性。接著,他們認為這個問題的責任和原因很清楚,...

 

接著,我們就拿2014年屏東餿水油事件的問題為例,試著根據上述的必須知道的八個重要事情來找出問題的處置方式。首先,我們可以發現這個事件的主要問題現象與狀態程度為:過去發生的頻率很低、發生時不易被發現、發生狀況及原因相當複雜、解決方法沒有完整的過去經驗可循、地方及中央各部會的責任區分模糊及合作意願很低、解決的需求和目標不容易釐清、對社會的衝擊很大、解決的重要程度很高、解決緊急程度高等。

 

 

根據上述所辨認出的主要問題特性及狀態程度,我們可以找出餿水油事件的處置重點,包含: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、仔細釐清狀況及原因、明確定義需求目標、尋求歷史資料及專家意見、仔細評估及規劃解決方案、加強利害關係人溝通合作等。有關案例分析的結果,請見下表的內容。

 

做完了這個案例後,我問道:「經由這個案例的說明,大家是否更清楚在初步判斷問題處置方式前,先釐清問題主要特性的意義呢。」

 

這時大家都點頭表示同意。

 

於是,我接著問:「運用這種方法所做的判斷,不同人來做會得到一樣的分析結果呢?」

 

Sarah想了一下,回答說:「我認為並不會有一樣的結果。針對不同的問題解決者,會因為他們的權責不同、利害關係不同、認知角度不同、解決經驗不同,而對問題的處置方式,會做出不同的判斷結果。」

 

「很好!可以舉例說明嗎。」我問道。

 

Sarah繼續回答說:「同樣以屏東餿水事件為例,當初縣政府的稽查人員在接獲檢舉時,因為錯誤的把事件認定為單純的“環境汙染問題”,所以他們在初步判斷時,認為這個問題並不嚴重,同時衝擊性也不高,因此,沒有任何處理的急迫性。接著,他們認為這個問題的責任和原因很清楚,因此,問題的解決需求和目標很清楚,亦即只要以罰款方式來處理就可以了。最後,既然不緊急也不嚴重,加上原因和需求很清楚,及過去解決的經驗也很多,這個問題可以很容易解決。這就是最佳的案例。」

 

「非常好!大家還有其他疑問嗎?」我問道。似乎大家都瞭解了。於是,我接著說:「那麼接下來,就讓我們就來探討一下,問題會產生什麼影響呢?」

 

圖表1.7:初步判斷問題處置方式,應知道的八件重要事情 (2014屏東餿水油事件為例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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